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重庆永福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请示》(永能文〔2019〕26号)收悉。按照《煤炭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重庆永福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进行了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意见
该矿经永川区人民政府上报市政府,同意实施改造升级。为进一步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煤炭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重庆永福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单位为重庆永福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项目代码为2019—500118—06—02—063447。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生产能力:重庆永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由15万吨/年改扩建至30万吨/年。
(二)建设内容:采用平硐+斜井综合开拓方式;分区式通风,有2个进风井,4个回风井;投产时布置1个机采工作面;井下煤炭运输采用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辅助运输采用绞车牵引矿车;双回路电源均引自韦家沟35/10kV变电站,韦家沟35/10kV变电站进线分别来自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发电厂和国家电网。
三、资金概算
项目总投资7157.6万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单位要按照安全高效的要求,实施机械化开采;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采取节能措施,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安全、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矿井瓦斯、水害、火灾、地压、煤尘等灾害防治措施,保证矿井建设和生产期间安全生产。
(四)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五)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重大技术方案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
(六)项目单位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9〕1号)有关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我局申请登记公告煤矿生产能力相关信息。
(七)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资源开采、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开展下一步工作。
重庆市能源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