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五环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涪陵五环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9〕52号)收悉。按照重庆涪陵区峡星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涪陵五环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冶赛迪函〔2019〕40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涪陵江南老城区负荷增长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保障该片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涪陵五环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019—500102—44—02—066374)。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涪陵区荔枝街道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新建五环路11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最终容量3×5万千伏安,本期容量2×5万千伏安;
110千伏出线间隔最终4个,本期新建出线间隔3个;
10千伏出线间隔最终36个,本期新建出线间隔24个;
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最终容量3×(3600+4800)千乏,本期容量2×(3600+4800)千乏;
扩建桥南站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改造桥南站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
(二)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4829万元,其中静态投资474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185.2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涪陵五环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渝规资预审〔2018〕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02201700049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