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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川双凤至龙王庙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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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永川双凤至龙王庙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8〕318号)收悉。按照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永川双凤至龙王庙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重庆国家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咨投资文〔2019〕2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永川区龙王庙片区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永川双凤至龙王庙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500118—44—02—053696)。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南大街街道、来苏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完善110千伏双凤变电站一、二次设备和通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双凤至龙王庙35千伏单回线路,线路总长度12.73公里,其中架空线路长度12.6公里,导线型号为JL/G1A—240/30,电缆线路长度0.13公里,电缆截面为 400平方毫米。

新建电缆沟70米,尺寸为1米(宽)×0.6米(高)。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942.4万元,其中静态投资925.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31.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18201800560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永川双凤至龙王庙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8〕99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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