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审批的请示》(渝环集文〔2018〕140号)收悉。2015年7月,我委以渝发改环〔2015〕1054号对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以及市领导对《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主城区垃圾二次转运站配套设施有关情况的请示》批示精神,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部分内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渝发改环〔2015〕1054号基础上,新增厨余垃圾分选转运400吨/日。调整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垃圾二次转运站1座,生活垃圾转运3600吨/日,餐厨垃圾转运500吨/日,大件垃圾破碎转运100吨/日,厨余垃圾分选转运400吨/日。服务范围为渝北洛碛综合垃圾处理场(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及应急填埋场)服务范围。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在渝发改环〔2015〕1054号基础上,新增工程总投资20437万元。其中新增工程费10657万元,新增工程建设其他费8499万元,新增预备费968万元。新增建设期利息286万元。调整后工程总投资646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5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487万元,基本预备费4076万元,建设期利息219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79万元。新增投资来源按照《主城区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配套设施建设专题会议纪要》明确的原则解决。
三、新增建设内容建设期限:9个月。
四、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公开发布。
五、渝发改环〔2015〕1054号文批复的其他内容继续执行。
附件:1.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
附件1
关于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4号令)和我委节能审查有关要求,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节能评审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855吨标准煤。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对重庆市“十三五”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的影响程度为“影响较小”,对渝北区“十三五”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的影响程度为“影响较小”。
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报告的节能措施,并加强用能管理,优先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
四、请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编制节能报告报我委审查。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