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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巫山县两江四岸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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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两江四岸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8〕153号)收悉。巫山县两江四岸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项目编码:20185002377701040281,结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长江与大宁河交汇处附近。

三、建设期限:29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含145米~175米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175米以上生态修复工程两部分,其中,145米~175米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涉及岸线长16690米(包括南陵段3550米、江东段1420米、江东咀段5250米、白子溪段3000米、溪沟段3470米),建设方案为采用直斜复合式护岸段3587米,全斜坡式护岸段11338米,天然岸坡段1765米;175米以上生态修复工程包括175米~185米生态修复工程和江东段、白子溪段公园景观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整治面积37.95公顷,采用坡地绿化方式,以乔、灌木为主进行护岸林带景观配置,江东咀段公园和白子溪段公园整治面积40.64公顷,含场地及道路工程、场平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景观设施、电气及给排水工程等。

五、总投资:总投资165715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布局,做好工程设计;深入比选库岸交通布置方案,防止给库岸边坡稳定和生态带来风险;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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