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670瓦斯发电厂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项目单位变更的批复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670瓦斯发电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项目单位的请示》(渝能源文〔2018〕3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重庆松藻瓦斯开发有限公司670瓦斯发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18〕251号)的项目单位“重庆松藻瓦斯发电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能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设7台4000千瓦瓦斯内燃发电机组、2台9吨/小时余热锅炉、1台3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制冷量5524千瓦热水型溴化锂机组”,变更为“新建设总装机容量不超过28兆瓦瓦斯内燃发电机组,配套2台余热锅炉、1台3000千瓦余热利用蒸汽发电机组和1台制冷量5524千瓦热水型溴化锂机组”。项目核准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请你公司按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安全、高质量建成投运。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