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璧山福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璧山福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8〕82号)收悉。按照重庆电力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璧山福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冶赛迪函〔2018〕69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璧山区福禄镇周边用电负荷增长,为周边配电提供接入电源,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璧山福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7—500227—44—02—011222)。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璧山区福禄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新建福禄11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最终3×5万千伏安,本期2×5万千伏安。
110千伏出线最终4回,本期2回;
35千伏出线最终4回,本期不出线;
10千伏出线最终36回,本期24回;
10千伏低压并联无功补偿装置每台容量本期为2×5010千乏。
扩建凤凰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校核并完善相关电气一、二次及通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福禄110千伏变电站至凤凰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架空线路,线路长度为40.2公里,导线型号为2×JL/G1A-300。
新建凤凰220千伏变电站出线电缆,新建电缆长度为0.64公里,导线截面面积为1600平方毫米。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7840万元,其中静态投资764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912.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227201500001号)该选址意见书于2016年4月17日失效,业主单位已办理延期;《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璧山福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7〕67号)(变电部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璧山福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部分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8〕14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