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渡口翠湖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大渡口翠湖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8〕133号)收悉。按照重庆电力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大渡口翠湖110kV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冶赛迪函〔2018〕63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大渡口区负荷的发展,提高供电可靠性,优化大渡口区电网结构,保证片区中压配网有序发展,为该片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切实的能源保障,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大渡口翠湖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500104—44—02—033429)。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将翠湖110千伏变电站3台主变压器增容为3×6.3万千伏安
110千伏出线最终6回,本期3回;
10千伏出线最终48回,本期36回;
更换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容量最终为6×6012千乏,校核并完善相关电气一、二次及通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柏树堡220千伏变电站至翠湖110千伏变电站架空线路,新建架空线路长度为0.01公里,导线型号为JL/G1A—300/25。
新建柏树堡220千伏变电站至翠湖110千伏变电站电缆,电缆长度为1.54公里,其中新建电缆隧道长度为1.54公里。电缆型号为YJLW03—Z64/110kV,电缆截面面积为1000平方毫米。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9680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950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375.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04201700015号),《大渡口翠湖110千伏变电站房地产权证》(120D房地证〔2013〕00121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