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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昌古镇到小小三峡景区连接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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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大昌古镇至小小三峡景区连接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8〕42号)收悉。大昌古镇至小小三峡景区连接道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项目编码:20185002377701023678,结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咨社会〔2018〕789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大昌镇。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起于大昌滨湖路终点,止于马渡村,路线总长约7252米,沿线修建大桥4座、总长1265米,设涵洞18道、总长280米,中隧道2座、总长1665米,平面交叉7处。

五、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8.5米,行车道宽度3.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六、总投资:总投资29024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加强地质勘察、论证,优化桥梁设计方案,确保地质安全;与小小三峡景区至平河乡连接道工程相衔接,进一步优化终点接线位置,并结合详勘工作优化局部路线方案设计;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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