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大足至四川内江高速公路(重庆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重庆大足至四川内江高速公路(重庆段)工可报告的函》(渝交委计〔2018〕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解决渝西地区无东西方向快速干道连接的缺陷,强化地区横向交通联系,发挥区位优势,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成渝经济区发展、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经研究,同意建设重庆大足至四川内江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项目代码:2017-500000-48-01-004537)。现批复如下:
一、线路方案及技术标准
项目线路起于三驱镇北侧渝蓉高速大足西互通与三驱枢纽互通之间,向西与在建潼荣高速交叉设枢纽互通后,经季家、铜鼓,止于川渝交界处荣昌吴家镇南侧,对接内江至南溪高速公路的内江至大足段。路线全长31.561公里,共设置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3处。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7米,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主要控制点包括东风水库、付家拱桥水库及四川境接线点。
二、项目业主及筹资模式
项目采取PPP模式,公开招标选择社会投资人。社会投资人引入前,暂由你委履行业主职责,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接文后,由你委编制PPP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通过公开招标引进社会投资人,再由社会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组建后,报我委按有关规定完善项目法人变更手续。
三、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及建设工期
项目总投资33.34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即6.67亿元,具体筹集方案在项目PPP实施方案中明确;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商请银行贷款解决;建设工期为3年。
四、招标事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社会投资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依法依规确定承包单位)。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在起点位置与已建的渝蓉高速、在建的潼荣高速构成三角地带,不利于土地整体开发利用,建议进一步对该三角地带的土地利用、交通出行等进行深入研究。
(二)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集约节约用地。
(三)加快推进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四)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抓紧与其它项目打捆编制PPP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尽快确定社会投资人并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