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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岸长生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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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南岸长生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853号)收悉。按照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岸长生110kV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重建管〔201823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随着南岸茶园经开区及其周边用电负荷的增长,长生110千伏变电站由于原有主变容量较小,无法满足地区未来的供电需求,影响片区内的供电可靠性。为满足该片区的用电负荷需求,改善电网电能质量,提高变压器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南岸长生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500108—44—02—000778)。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岸区长生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增容改造南岸长生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压器2台,主变容量由2×3.15万千伏安增容为2×6.3万千伏安。
新增10千伏出线12回;
更换原有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无功补偿装置容量由2×2×3000千乏更换为2×2×6012千乏。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1294万元,静态投资为127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19.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为《重庆市长生110kV变电站房地产权证》(房地证106D2014〕第00589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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