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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璧山七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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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璧山七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841号)收悉。按照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有限公司编制的《璧山七安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重建管〔201823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随着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建设的不断深入,片区负荷增加较快,目前狮子110千伏变电站将无法满足地区未来的供电需求,影响片区内的供电可靠性。为满足该片区的用电负荷需求,改善电网电能质量,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璧山七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500227—44—02—000333)。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璧山区青杠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新建璧山七安11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最终3×5万千伏安,本期2×5万千伏安。
110
千伏出线最终4回,本期2回;
10
千伏出线最终36回,本期24回;
10
千伏无功补偿装置容量最终3×(3600+4800)千乏,本期容量2×(3600+4800)千乏。
扩建茅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校验并完善相关电气一、二次电气及通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茅莱变电站至七安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2回,其中架空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为2×4.5公里,导线型号为2×JL/G1A—300;电缆线路长度为2×0.323公里,电缆截面面积为1000平方毫米。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4564万元,静态投资为447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119.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20201700025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璧山七安110kV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的意见》(变电站部分)(渝国土房管规〔2017103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璧山七安110kV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部分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815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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