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怀铁路二线黔江牵引变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18〕283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渝怀铁路二线黔江牵引变110千伏
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渝怀铁路二线黔江牵引变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8〕18号)收悉。根据重庆电力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重庆渝怀铁路二线黔江牵引站11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重建管〔2018〕15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渝怀铁路二线负荷增长的需要,保障渝怀铁路的正常运行,提高牵引站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渝怀铁路二线黔江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7—500114—44—02—004934)。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黔江区正阳街道。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部分
校核并完善黔江220千伏变电站黔江牵引东线和黔江牵引西线出线间隔相关电气一、二次及通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黔江110千伏牵引站黔江牵引东线和黔江牵引西线110千伏架空线路两回,其中黔江牵引站东线长度为1.6公里,黔江牵引站西线长度为1.65公里,导线型号均为JLRX/T—185。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515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50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6.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14201700027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渝怀铁路二线黔江牵引110kV外部供电工程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7〕100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