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怀铁路二线高谷牵引变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18〕284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渝怀铁路二线高谷牵引变110千伏
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渝怀铁路二线高谷牵引变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8〕17号)收悉。根据重庆电力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渝怀铁路二线高谷牵引变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重建管〔2018〕15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渝怀铁路二号线高谷牵引站负荷增长的需要,保障渝怀铁路的正常运行,提高牵引站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渝怀铁路二线高谷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7—500243—44—02—004927)。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彭水县保家镇、高谷镇、汉葭街道。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部分
改造彭水220千伏变电站水高南线和水高北线110千伏出线间隔,校核并完善相关电气一、二次及通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改造水高北线和水高南线110千伏架空线路两回,其中水高北线改造长度为21.4公里,水高南线改造长度为21.6公里。导线型号均为JLRX/T—120,并更换部分杆塔。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1303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127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19.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243201700010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渝怀铁路二线高谷牵引变110kV外部供电工程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7〕72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