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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宁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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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巫山宁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7〕174号)收悉。按照重庆电力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巫山宁江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关于报送〈巫山宁江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的报告》(重建管〔2018〕3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随着巫山江北片区及周边区域负荷增长,目前主要为该片区供电的35千伏大昌、福田、双龙变电站将无法满足该片区电力发展需求。为满足该片区的用电负荷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巫山宁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75002374402010433)。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巫山县巫峡镇、双龙镇、大昌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新建巫山宁江11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最终3×5万千伏安,本期2×3.15万千伏安,主变压器本期利旧。

110千伏出线最终4回,本期2回;

35千伏出线最终6回,本期5回;

10千伏出线最终24回,本期16回;

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容量最终3×(4008+6012)千乏,本期容量2×(3006+4008)千乏。

扩建旱坪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校验并完善相关电气一、二次及通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旱坪变电站至宁江变电站110千伏线路2回,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为2×32.7公里,导线型号为JL/G1A300/40,其中跨越大宁河段导线型号为JLHA1/G1A300/50。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8106万元,静态投资为796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99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巫山110千伏宁江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通知书》(山村选〔2014〕12号)(已办理延期);《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巫山宁江110kV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7〕88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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