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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统计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重点建设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月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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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资〔2009〕365号

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2009年市级重点项目名单,已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以渝府发〔2009〕34号文下发实施。为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更好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现将做好重点项目月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月报统计工作
重点建设项目是投资工作的主要抓手,是“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保障,是全市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的主要支撑,越来越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项目的月报统计工作不仅是反映工程进展情况的重要渠道,也是政府各相关部门帮助项目业主协调和解决重大矛盾和困难的依据。因此,高质量按时报送月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项目业主单位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实行“分管领导负责,落实专人报送”的工作制度,切实把月报工作当作项目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来抓。一要加强队伍建设,月报工作由分管统计的领导总负责,并安排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统计基础知识的人员专项负责月报统计工作;二要给予充分物质保障,配置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上网接口等设备,以确保电子月报系统正常传送、使用;三要保障与主管部门的沟通渠道畅通,项目业主必须配备一部专项用于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系的手机,并保证畅通,以及时接收主管部门发送的重要通知等信息。
二、严格要求,保证高质量及时上报
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月报工作继续采用“一张报表,多家共享”的网上直报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建委和市重点办共享月报系统平台采集的项目信息。
所有纳入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政府主导类项目和市场主导类项目(渝府发〔2009〕34号,请在www. keyproject.cq.cn上查询),都需按照统一报表格式于每月月底前,通过互联网报送当月统计报表,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附报详细说明。统计数字截至于每月25日,12月的统计数字截至与31日。
各项目单位可直接登陆网页www.keyproject.cq.cn,输入指定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见附件1),进入月报系统,并按照月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填报附件1所列项目。
年内计划新开工项目要按月度报送开工前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已完工投用的项目,待市发展改革委确定该项目完工销号后,即通知业主不再填报项目月报表;打捆项目和业主不明确的项目需要由责任主管部门填报或由责任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填报,力争项目不漏报。
2009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月报统计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直至下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发布之前,各项目业主都应坚持按月报送。
三、明确责任,确保月报统计工作成效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建委、市重点办将联合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月报统计工作的督促检查,市统计局还将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对月报统计工作组织不到位,保障不充分,联系不畅通,月报质量差,不能按时报送的项目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将报市政府建议取消其重点项目资格,并扣减其所在区县政府的重点建设年终目标考核分;对月报质量高的项目单位和月报统计员进行表彰。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月报统计工作,确保按计划推进各重点建设项目进展。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吴芳瑞,67575726
孟岗超,67575722
市重点办联系人: 王晓明,63612887
王公莉,63670655
系统维护咨询: 周大棚,67085760

附件1:政府主导类和市场主导类用户名和密码(略)
附件2: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月报系统使用说明(略)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建委
重庆市统计局        重庆市重点建设办公室


二OO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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