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0年市级重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09-12-29
字体:

渝发改资〔2009〕1323号

市级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从即日启动我市2010年市级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此次申报的重点项目分成三类,一是2010年在建的重点建设项目;二是2010年新开工和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前期项目;三是2010年在谈和推介的重大招商项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不同类别分别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重点建设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
2010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请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cqdpc.gov.cn)网站首页的“申报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栏目中登陆填报或者直接登陆网页www.keyproject.cq.cn填报。
(二)申报要求
1、请仔细阅读附件1中所列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入选条件,结合所属部门或地区重大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申请,认真填写申报表中相关内容。
2、填报用户名请按已给定的用户名填写,见附件2,未在用户名列表的申报单位,请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添加入用户名列表。用户初始密码为1111,进入系统后请立即修改密码,不超过10位数字。
3、已列入2009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项目,如需继续纳入2009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重新申报。
4、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截至日期为2009年10月31日,请有关单位抓紧时间,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工作,按时报送我委。联系人:孟岗超、吴芳瑞,电话:67575722 67575726,传真:67575724,电子邮件:wfruisky@21cn.com。
二、新开工和重大前期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重大前期项目的申报要求,认真填报2010年市级新开工和重大前期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市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预计在2011年前开工建设。
2、已纳入2009年市级重大前期项目,需要继续推进前期工作的,应重新申报。申报的项目必须能确保专人按月报送最新进展情况,否则取消市级重大前期项目资格。
3、计划2010年开工的项目,纳入2010年重大前期项目申报。
4、行业分类分为: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审批核准权限为:国家、市级、区县。
5、重大前期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请以正式文件及电子表格(EXCEL)报送我委。联系人:赵丽娜、吕俊,电话:67575093 67575089,传真:67575092,电子邮件:cqfgwtzc@163.com。
三、重大招商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重大招商项目的申报要求,认真填报2010年市级重大招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包括重大在谈项目和重大推介项目。所报送项目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全市产业布局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开展了相应的前期工作。
2、项目按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能源、水利、市政建设等)、汽车摩托车产业、装备制造产业、化工产业、新型材料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农业产业化、房地产开发、资源开发利用等分类。
3、单个项目投资额要求农业产业化项目在1亿元以上,其他类项目投资额均在2亿元以上。
4、每个单位报送重大在谈项目不超过10个,重大推介项目不超过10个。项目的优先顺序请分别用序号标明。
5、已列入2009年市级重大招商项目名单未能签约的项目,如需继续纳入2010年市级重大招商项目的,需要重新申报并注明。
6、重大招商项目申报工作截至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请以正式文件及电子表格(EXCEL)报送我委。联系人:张 洋,电话:67575746,传真:67575748,电子邮件:cq21@163.com。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