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
渝发改投〔2010〕448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农机)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545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国家下达我市的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第一批投资计划81246万元、市级配套投资20312万元(由市政府担保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安排解决)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转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建设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解决严重影响农民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以及2010年干旱影响较大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各区县要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及时分解下达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时要明确具体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安排和建设工期等,计划下达文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深入做好前期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前水源论证比选,提高水源供水保证率,保证大旱年份的饮水安全;要注重考虑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变动趋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推进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饮用水质检测等卫生保障措施,完善水质净化设施、消毒工艺,保障饮用水水质达标。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实行县级报帐制。
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本次下达的投资计划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公示、拟定施工计划、符合招标条件的要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等,加快工程建设,确保2010年9月底前完工,发挥工程效益。区县财政部门要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凡应评审而未评审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
三、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纳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范围,各区县要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自2010年起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旬报,须通过《投资项目管理动态监测(旬报)系统》进行(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网下载)。请各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和业主单位尽快下载并安装该系统软件,认真组织学习,作好准备工作,系统运行具体时间和中央投资计划电子数据另行通知下达。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贺少勇 电话:67575773
市水利局: 黄宗理 电话:89079345
宋刚勇 电话:89079051
市财政局: 夏 添 电话:67575327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