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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万州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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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投〔2010〕757号

万州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投资〔2010〕1281号文件,经与市财政局研究,现将我市万州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934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计划待财政部下达后,由市财政局下达预算文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工程管理。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要优先选择国产设备。项目竣工后,要按照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运行一年后,由我委会同市环保局等组织项目后评价。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请你委督促项目法人,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开工建设,确保中央投资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采购,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建立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中央补助资金。各项资金的使用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严格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不得将国家补助资金用于冲抵已完成的工程投资。请万州区政府及时落实到位地方配套资金。
四、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请于每月底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我委(资环气候处,报送格式和内容见附件),以便我委及时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即将启用《投资项目管理动态监测(旬报)系统》,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网下载。请你委和项目法人尽快下载并安装该系统软件,认真组织学习,作好准备工作。系统具体启动时间和中央计划电子数据另行通知下达。该系统正式启用前,仍请于每月1日、11日、21日登录“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库”(http://61.128.195.248:9000/zytzxmk)填报进展情况。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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