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环函〔2010〕378
市环卫集团:
你公司《关于开展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渝环集文〔2010〕86号)收悉。为扩大我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经研究,同意开展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项目的前期工作。
请据此办理规划、国土、环评、地灾评估等手续,南岸区鸡冠石、巴南区界石等跨区域大型垃圾二次转运站分别编制可研报告,主城区其他垃圾收运系统分区编制可研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