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秀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增加投资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0〕1434号
秀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秀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期)概算调整的请示》(秀山发改文﹝2010﹞127号)收悉。2006年7月,我委以渝发改投﹝2006﹞650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秀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概算,总投资4431万元。鉴于该项目实施时间较长,人工费用和设备材料价格有所上涨,并增加实施了部分防渗、挖填专用机械设备、进场道路、垃圾收运系统等工程,投资超过国家批准概算。经研究,同意根据设计单位调整后的概算书,该项目总投资按5810万元进行控制,以竣工决算为准。超过国家批准概算所需资金由你县自筹解决,并纳入秀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总投资。
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