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巫溪县金盆水电站装机规模的批复
渝发改能〔2011〕265号
巫溪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巫溪县金盆水电站装机容量调整的申请的报告》(巫溪发改文〔2011〕48号)收悉,根据江河工程咨询中心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利用后溪河水能资源,减少汛期弃水,同意金盆水电站装机规模由原20MW调整为25MW,年发电量增加531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0657万元。
二、请项目业主单位按照有关评估意见,复核电站动能指标,加快工程建设,早日投产发电。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