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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移民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抓紧做好2011年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前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 20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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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地〔2011〕1027号

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移民局、财政局:
按照栖伟副市长“请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三峡地防办、市财政局、市移民局提出今年实施后续规划地灾项目”的批示精神,为抓紧推进2011年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商市国土房管局、市三峡地防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库区后续地灾防治项目申报条件。已纳入后续规划项目、未纳入规划的三峡库区地灾应急抢险项目和三峡库区地灾防治遗留项目,重点是“金汤工程”和三峡移民迁建区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以及地灾项目结合城市规划和移民特色产业园区等实施的综合整治工程。请各区县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以及与其他规划的衔接情况等加强审查论证,提高项目编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时,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轻重缓急,结合单个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及成熟度,按照高切坡防护项目(包括长江委监理公司核查拟报的142个项目)、崩滑体库岸项目、搬迁避让项目、专业监测项目等类型进行分类排序。
二、注重整合库区其他项目和资金。各区县在申报项目时,要充分衔接全市及区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将相关重点项目纳入全市和本地区发展规划,注重统筹规划、整合项目、统一实施,在资金渠道上要尽可能整合中央专项、市级专项资金和区县资金等各类资金。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此次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工作,将作为我市组织实施库区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市级相关部门整合投资支持库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请你们高度重视,及时向区县政府做好汇报,抓紧研究提出本地区2011年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的项目前期工作要有一定基础,争取在8月底前报批一批,10月底前安排一批,12月底前开工一批。为了简化工作程序,请各区县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申报项目表联合签章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移民局和市财政局,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另行通知你们报送正式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移民局

重庆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联系人:滕旭荣,联系电话:67575079,传真:67575085,邮箱地址:cqtxr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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