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并建设巴南区界石镇污水处理工程和界石组团污水处理工程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1〕1498号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将界石镇污水处理厂与界石组团污水处理厂合建的请示》(巴南发改文〔2011〕98号)收悉。2009年,我委以渝发改环〔2009〕520号文件批复了巴南区界石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我委以渝发改环〔2010〕1011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该项目的概算批复,总投资1304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2300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建设污水干管4980米。其后,我委分两次转下达了该项目的投资计划,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95万元。
由于巴南区界石组团是我市主城区重要的拓展区,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原批准建设的界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经你委论证,拟建设巴南区界石组团污水处理厂。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并节约国家投资,避免重复建设,经研究,同意将巴南区界石镇污水处理工程和界石组团污水处理工程合并建设,已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使用,其余资金由你区自筹。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