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环〔2012〕562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涪陵区医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可研批复建设时限延期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2〕191号)收悉。2010年7月,我委以渝发改环﹝2010﹞675号文件批复了涪陵区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时限为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根据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22号),经研究,同意将该项目建设时限调整为2010-2012年。请你们按照国家要求,抓紧工程建设,完善基本建设手续,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