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能〔2012〕681号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两江新区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新建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请示》收悉。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号令)和我委《关于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环〔2011〕871号)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内容和深度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原则同意项目节能评估意见。
二、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5台300兆瓦级“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一拖一”供热机组,每台机组供热工况额定出力为397兆瓦。
三、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及节能管理的规定,未采用国家禁止或淘汰的工艺及设备。
四、项目年耗能情况:能源消耗为天然气18.4亿立方米,折合标煤208.78万吨;耗能工质为新水735万立方米(自制耗能工质,未计入综合能耗),折合标煤约630吨;综合能耗为208.78万标煤。
五、请你们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及其评审意见提出的节能措施,并加强用能管理。
六、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发生重大变更,你公司需重新编制节能报告书报我委审查。
二0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