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投函〔2012〕204号
市城乡建委:
你委《关于开展石杨路拓宽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的函》(渝建函〔2012〕241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批准的《2012年主城区市级城市道路建设计划》,经研究,同意你委开展石杨路拓宽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一、工程起于石桥铺立交,经陈家坪立交、五台山立交,止于石坪桥立交,全长2.45公里,路幅宽35米,车行道由双向四车道扩宽为双向六车道。
二、根据《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制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10号),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代理业主。
三、请据此与财政、规划、国土、环保、市政等部门衔接,深入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办理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