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环函〔2012〕262号
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开展荣昌县吴家镇、盘龙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荣发改文〔2012〕266号)和《关于开展荣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荣发改文〔2012〕260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经研究,同意开展荣昌县吴家镇、盘龙镇污水处理工程和荣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的前期工作。
请据此办理规划、国土、环评、地灾评估、节能评估等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