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能〔2012〕1028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梅溪河流域渡口坝水电站工程移民重大设计变更的请示》(奉节发改文﹝2012﹞81号)收悉。根据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按照《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5064-2007)规定,工程耕园地土地征用,农村居民、房屋及附属设施、10千伏及以上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水库淹没处理范围分别由原核准建库后2年和10年一遇洪水回水提高至5年和20年一遇洪水回水。
二、工程建设永久征地和库区淹没土地调整为4313亩。
三、移民安置人口由原核准的淹没区规划生产安置人口343人、规划搬迁建房安置人口477人分别调整为淹没区规划生产安置人口977人,规划搬迁建房安置人口501人。
四、专项设施复建方案由原核准的复建道路13公里、设置码头4座、复建人行道5公里、复建移动通信光缆3.74公里,补偿电站总装机2.515兆瓦,调整为复建道路16.09公里,扩建道路32公里,恢复道路38公里,新建公路桥2座、人行桥3座,复建人行路便道5.23公里,库区复建移动通信光缆3.74公里,补偿电站总装机4.455兆瓦。
五、同意工程建设征地及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由原核准的投资5857.02万元调整为21248.24万元。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