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社函〔2012〕279号
市文化广电局:
你局《关于开展重庆艺术学校迁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渝文广函〔2012〕74号)收悉。重庆艺术学校迁建项目已纳入《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根据市政府《关于重庆艺术学校迁建专题会议纪要》(2012-73),按照“一次规划、一次征地、分步实施”原则和要求,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开展重庆艺术学校迁建项目前期工作。
请按照“当期可承受,未来可持续”的原则,请抓紧做好规划、国土、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方案、资金筹措等相关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按规定程序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我委审批。
二O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