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投函〔2012〕300号
市地产集团:
你公司《关于调整渝北区木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及配建廉租住房项目总投资的请示》(渝地产文〔2012〕119号)收悉。我委渝发改投〔2011〕114号文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建筑面积180.9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50.95亿元。按照市政府对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造价的控制要求,为了进一步优化公租房建设标准,合理控制工程投资,结合物价上涨等新增影响因素,经研究,同意渝北区木耳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建廉租住房项目估算总投资按54.27亿元(综合单方造价3000元/平方米)控制。请按照限额控制原则,抓紧完成工程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确保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