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环〔2012〕1379号
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迟4个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工期的请示》(渝水资计〔2012〕33号)收悉。2009年,我委分别以渝发改环﹝2009﹞106、413、1137和1222号文件批复了九龙坡区西彭镇污水处理工程、鱼嘴(九曲河)污水处理工程、云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工程和北碚蔡家污水处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时限均为2009年至2010年。鉴于上述项目开展初步设计、征地拆迁等工作耗时较长,未能按可研批复的时间开工建设,经研究,同意将上述4个工程完工时限调整到2012年底。请你们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抓紧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