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交函〔2013〕200号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重庆佰富游艇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简家梁休闲码头前期工作的请示》(江发改文〔2012〕31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为支持区域旅游休闲观光产业发展,根据《重庆市“十二五”基础设施及物流保障规划》,结合市交委《关于重庆佰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简家梁休闲码头岸线选址的通知》(渝交委港航〔2012〕12号)的意见,同意简家梁休闲码头工程开展前期工作。请你委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做好项目方案设计,同时办理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环评等手续,深入论证项目建设可行性和必要性;落实建设资金,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将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及土地、规划、环评、稳评、节能等相关要件资料报我委核准。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