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交函〔2013〕222号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重庆沿江高速公路支线白涛隧道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3〕5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路网结构,促进涪陵区白涛工业园区发展,根据《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03-2020年),原则同意由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开展沿江高速公路支线白涛隧道工程前期工作。
二、请你委指导项目业主单位,进一步研究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社会稳定风险,抓紧办理项目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等要件,及时落实建设资金,并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