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环〔2013〕728号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延迟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永荣镇等5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期的请示》(永发改委〔2013〕53号)收悉。2009年,我委批复了小安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永川区板桥、双石、永荣、红炉和三教5个镇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时限均为2009年至2010年。目前,上述项目因你区土地调规滞后等原因未能完成土地手续办理,但鉴于这些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小安溪水质、保护永川区生态环境十分必要,经研究,同意将上述项目完工时限调整到2013年底。请你们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抓紧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投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