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交函〔2013〕327号
市国土房管局:
你委《关于修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用码头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13〕39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进一步提高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是十分必要的。我委原则同意由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作为项目业主,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用码头工程前期工作。请你局指导项目业主,进一步论证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区域内公益性码头整合利用的可能性,确保更加科学合理使用港口岸线资源,及时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洪论证、通航安全等要件,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并委托有关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