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能函〔2013〕325号
长寿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申请长寿湖35KV东海变电站搬迁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长发改文〔2013〕43号)收悉。
为支持长寿湖景区开发,加快推进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同意长寿生态旅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展35千伏长寿东海变电站搬迁项目前期工作。
请你委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国家电力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在充分征询重庆市电力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按规定完成工程核准所需的前期手续,并按程序报我委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本通知有效期两年。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