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工函〔2013〕376号
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轨道交通二号线(较场口~新山村段)工程新增单轨车辆的请示》(渝轨道文〔2013〕13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市高架轻轨较场口至新山村线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投资〔2000〕804号),轨道交通二号线(较场口~新山村段)工程列车编组初、近、远期分别为4辆、6辆、8辆。目前二号线(较场口~新山村段)实际高峰小时单向最大断面客流量已达到1.3万人,且该数据还在继续上升,已超过4辆编组条件下高峰小时单向最大断面客流量1.264万人的要求,亟需对列车运能进行扩编改造。此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延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2211号),二号线延伸段(新山村~鱼洞段)初、近、远期分别采用6、6、8辆车辆编组,与已通车运营的二号线(较场口~新山村段)实现全线贯通运营。
因此,为满足轨道交通二号线(较场口~新山村段)近期运营需要,并在二号线延伸段工程建成后确保全线顺利贯通运营,同意你公司为轨道交通二号线工程增购车辆54辆,纳入全线运营方案统筹使用。购置费用约5.13亿元(车辆购置费暂按950万元/辆预估,含车辆设备改造费),纳入二号线延伸段(新山村~鱼洞段)工程统筹平衡。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