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交函〔2013〕420号
璧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璧山隧道连接绕城高速互通立交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璧发改〔2013〕21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渝西地区交通网络,缓解大学城和西永微电园片区交通压力,根据市政府有关意见,同意由璧山县交通局牵头,开展璧山隧道连接绕城高速互通立交工程前期工作。
请你委加强指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督促璧山县交通局组建项目业主单位,进一步研究论证项目建设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国土、环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要件,并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