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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5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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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来的2015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收悉,结合市农委行业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38个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914万元。
二、请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在工程建设其他费和预备费中列支。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设计和建筑施工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三、加强对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项目施工期不得超过1年,确保项目及早建成并发挥效益。项目建成后,各区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确保项目建成后达到预期效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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