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万忠高速新乡出口至新乡镇连接线工程项目业主的请示》(万州发改交能〔2016〕6号)收悉。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实际,结合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万忠高速公路出口连接线工程项目业主的批复》(万州府〔2015〕349号),现将万忠高速新乡出口至新乡镇连接线工程(渝发改地〔2015〕387号批复)项目业主由万州区交通委员会变更为万州区新乡镇人民政府。请你们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完工投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