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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公共体育普及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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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区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公共体育普及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53号)要求,现将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资金文件由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预算指标另行文下达),专项用于公共体育普及工程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
一、本投资计划的责任主体是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
二、请按照《“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及附件《“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的投资目标、建设任务、补助标准和工作要求等内容,抓紧下达投资计划,做好项目建设。
三、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遵循相关建设程序,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体育等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落实投资计划,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五、请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调度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16〕1196号)要求,落实专人每月5日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模块)及时填报项目开工、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情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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