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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柱县西沱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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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重新审批石柱县西沱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发改文〔2017〕76号)收悉。石柱县西沱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项目编码:2017—500240—78—01—001561。我委曾于2016年8月以渝发改地〔2016〕993号文批复该项目可研报告。由于西沱镇建设规划调整,该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经研究,同意重新审批该项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结合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中南渝设〔2017〕函05号),现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西界沱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石柱县西沱镇。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斜坡式岸线长约2.97公里,整修沿江道路总长约3.3公里及相应市政管网和照明设施,配套建设景观工程、航道运行管理设施(灯塔、地锚等)、中石西沱油库输油码头改建工程、大唐电力抽水船供电系统改建工程等。
五、建设标准:护岸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护岸形式为“斜坡式+直斜复合式”,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5级,防洪标准洪水重现期20年。沿江道路集镇段按城市主干道设计,下游延伸段按城市支路设计。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9418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在批准的治导线范围内进一步优化岸线;修正岩土参数选用的建议值、查明边坡支挡部位工程地质条件;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原可研批复(渝发改地〔2016〕993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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