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药研究院:
你院《关于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渝中药院〔2017〕3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储备库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7〕808号),你院已纳入工程项目储备库。为了确保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建设任务,顺利实现发展目标,我委原则同意重庆市中药研究院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017-500108-73-01-004934)开展前期工作。
请你院据此抓紧开展规划、国土、环评、稳评等前期工作,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