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你们报来的特色效益农业科技支撑平台2017年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资金申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市级专项资金为一次性包干补助,补助资金渠道在下达投资计划时明确。项目建设发生的投资超概,由各区县(自治县)及项目业主单位自筹解决。请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项目实施。
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作业设计)概算批复等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项目可采取“业主自建、先建后补”方式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并由区县发展改革委商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如需招投标实施的项目,要抓紧推进项目招投标工作。市将根据各地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结合该专项年度资金总量统筹安排市补助投资给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优先安排已开工且建设进度较快的项目。
三、项目实施前,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在实施镇、村做好项目公示工作,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单位、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资金来源构成等,接受社会监督。我委将加大项目督促检查,对自筹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建设进度滞后、资金拨付缓慢的项目,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收回投资、暂停项目申报等惩戒措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