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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忠县卫星水泥厂变形体治理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日期: 20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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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地〔2008〕829号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忠县卫星水泥厂变形体治理工程(治理工程总表序号275)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忠发改文〔2008〕34号)收悉。卫星水泥厂变形体治理工程治理总表序号为275。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地区〔2006〕923号文和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渝三峡地防发〔2007〕1号文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市国土房管局渝国土房管发〔2008〕163、207号文和市建委渝建发〔2008〕1号文,以及市三峡地防办会议纪要(2008-4)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采用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对变形体后缘高程242米至基岩岩面范围削方减载;设置重力式浆砌片石挡土墙长56米;修建截、排水沟共4条,总长480米;对变形体地表裂缝夯填封闭。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渝国土房管发〔2008〕207号文,主要工程量详见附件1。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概算为53万元(详见附件2)。其中,建筑工程费3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4万元,基本预备费4万元(其中材料价差及其税金1万元)。资金在三峡库区 三期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
四、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项目法人委托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我市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送我委和市国土房管局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五、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按照“任务、投资”双包干原则,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投资控制;按照《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六、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OO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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