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云阳县双江大桥至双江老街库岸朱家院子-李家院子段治理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0〕422号
云阳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云阳县双江大桥至双江老街库岸(分段序号号182)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修编投资概算的请示》(云发改农〔2010〕48号)收悉。根据市领导批示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项目云阳双江大桥至双江老街库岸(分段序号182)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修编)的批复》(渝国土房管〔2010〕63号),经委托重庆市渝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评估(重渝咨〔2010〕15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调整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投资由原386万元(已安排)调整为786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72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1万元。按照已有规定,结合工程不考虑工程预备费。
二、调增投资400万元,其资金来源为:市级三期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00万元,云阳县三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结余资金200万元。
三、请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按照“任务、投资”双包干原则,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二○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