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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山地鸡良种繁育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日期: 20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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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农〔2010〕1109号

市农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送重庆市城口山地鸡良种繁育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渝垦文〔2010〕254号)收悉。为完善城口山地鸡良繁体系,助推“两翼”农户万元增收,经研究,同意实施城口山地鸡良种繁育场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农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城口县高观镇。
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建成后年存栏城口山地鸡祖代种鸡50000套,年提供优质山地鸡鸡苗约509万羽。房舍总建筑面积9568平方米,其中:种鸡舍6295平方米,育雏、育成舍2087平方米,孵化厅537平方米,综合楼475平方米,消毒室等动物防疫设施131平方米,配电室43平方米。配套建设消毒池30平方米、粪污处理池800立方米、围墙780米、道路600米、排污沟450米、绿化11000平方米等附属设施,购置养殖孵化等系列设备1824套(台、组)、运输车辆2辆。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48.4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745.9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25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0.9万元,预备费76.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3.1万元。资金来源:市预算内统筹资金包干补助400万元,市财政专项补助200万元,项目法人自筹1148.4万元。
五、招标范围为重要设备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文件及评标方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由项目法人报城口县发改委备案。土建工程按照渝发改标〔2010〕859号文件要求执行。
六、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项目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各项开工手续,打足自筹资金。要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按期按质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重庆市城口山地鸡良种繁育场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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