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酉阳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1〕499号
酉阳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酉阳县2011~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酉阳发改委文〔2011〕49号)收悉。根据4月26日我委会同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组织召开的联合审查会议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县编制上报的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泔溪镇、麻旺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范围:项目建设地点为太吉、泡木、建设、泉孔、麻旺、岩潭和桥潭小流域,涉及泔溪、麻旺2个镇、12个村。
三、项目建设工期:2011~2013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治理岩溶面积166.3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46.4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封山育林3212公顷,人工造林1775公顷,其中:生态林501公顷,经济林1274公顷;建设棚圈3000立方米;实施坡耕地整治195公顷,其中坡改梯21公顷,配套建设蓄水池40座、计5000立方米,沉沙池40口,灌排沟渠13公里,田间生产便道20公里。
2011年计划治理岩溶面积41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8.2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封山育林390公顷,人工造林575公顷;棚圈300立方米;坡耕地综合整治33公顷,其中建设坡改梯11公顷,配套建设蓄水池7座、计900立方米,沉沙池7口,灌排沟渠1.5公里,田间生产便道3.5公里。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1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82.6万元,独立费用228.9万元;基本预备费102.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000万元,地方自筹513.6万元。
2011年工程建设投资104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资金800万元,地方自筹240万元。
六、招投标核准:招标范围为设计、监理、土建施工和主要苗木购置。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由项目法人报你委备案。
七、其他事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是一项覆盖面广、工程措施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你县要积极探索项目和多类项目资金整合的办法,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森林工程、水土保持坡改梯、水利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国土整治、扶贫开发、“两翼”农户万元增收等项目和资金,打捆用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形成综合整治效果,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抓紧编制年度作业设计,年度作业设计由你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批,报送我委和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备案。同时切实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使用报账制、项目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