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秀山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1〕504号
秀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我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重点县2011~2013年实施方案的请示》(秀山发改文〔2011〕36号)收悉。根据4月25日我委会同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组织召开的联合审查会议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县编制上报的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秀山县膏田镇、溶溪镇、溪口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范围:项目建设地点为茅坡溪、长园溪、李家溪、石垒溪小流域。涉及膏田、溶溪、溪口3个镇、11个村。
三、项目建设工期:2011~2013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治理岩溶面积157.1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54.4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封山育林4016公顷;人工造林1079公顷,其中:生态林525公顷,经济林554公顷;人工种草345公顷,建设棚圈3200平方米,青贮窖1350立方米,购置饲草机械22台;实施坡改梯2.8公顷,配套建设田间生产道17.7公里,灌排沟渠8.1公里,蓄水池25座、计5000立方米,沉沙池32口。
2011年计划治理岩溶面积41.3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14.4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封山育林1040公顷,人工造林235公顷;人工种草165公顷,建设棚圈800平方米,青贮窖450立方米,购置饲草机械8台;建设坡改梯1公顷,配套建设田间生产道5.4公里,灌排沟渠2.3公里,蓄水池8座、计1600立方米,沉沙池10口。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4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32.4万元,独立费用212.2万元;基本预备费97.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000万元,地方自筹341.9万元。
2011年工程建设投资885.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00万元,地方自筹85.4万元。
六、招投标核准:招标范围为设计、监理、土建施工和主要苗木购置。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组 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由项目法人报你委备案。
七、其他事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是一项覆盖面广、工程措施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你县要积极探索项目和多类项目资金整合的办法,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森林工程、水土保持坡改梯、水利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国土整治、扶贫开发、“两翼”农户万元增收等项目和资金,打捆用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形成综合整治效果,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抓紧编制年度作业设计,年度作业设计由你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批,报送我委和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备案。同时切实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使用报账制、项目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